月底財務和
財務
該系統的研究員對“12萬元即是高收入”進行了澄清,指出根本沒有過乃是中產者或者高收入群體的官方網站定義標準,并指出有關媒體的報道是誤讀,甚至是傳言。這讓以前一些借此為版塊進行炒作的媒體頗為失望。
然而到了現在,一些為“12萬既是高收入”傳言做辯解的篇文章出現了,一定要把這個“12萬以上”跟制度的的關系拉起來,甚至有的媒體索性就打出副標題稱《12萬即高收入是傳言?媒體:已照12萬征稅好幾年》。
在這篇原題《在我國,究竟多少算高收入》的篇文章中稱:“2011年個稅變更以后, 公司報稅流程個稅起征點提高到了3500元,并實行7級累進稅制……第二檔稅收的最高峰也大概設定為年收入12萬元了?!?/p>
于是這位所寫得出:“很似乎,在2011年的個稅進行改革中,12萬元已成為了第二檔和第三檔個稅稅收的分界。這怎么會實際上巧合嗎?”
更為有意思的是,這位所寫表示:“不管有關機構是否愿意承認‘12萬元’,但我們國家所統計的結果和制度的設計都與12萬元有著或明或暗的的關系,這可以說是一個較為具體的收入標準線?!?/ 公司報稅流程p>
如此一番論述,或許在我國就是以“年收入12萬以上”作為高收入群體的標準,有關機構不承認都不行了。
但是如果略為似乎專注力的人,都應該記得這一輪關于“12萬”的討論是從何開始。
以《南方周末》發表的評論家《12萬元高收入標準線,需要大大提高了》為例,其一句話必要點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昨日下發《關于激發重點項目族群魅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兑庖姟芬?,更進一步讓中等下述收入者稅賦負擔得到減輕,發揮收入調節這一基本功能,必要加大針對高收入者的稅賦調節幅度?!?/p>
這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表文章提出“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賦調節幅度”才是討論的演算終點。也正因為這個以致于,上海星期Studios在第一星期就發現了這輪對“12萬以上是高收入”炒作弱點。
而在這一次的官方網站文檔中并沒有提及“高收入者”就是“年收入12萬以上”,而大多數媒體引用的“年收入12人均的被稱為高收入族群,在個稅進行改革的短期和后期目的下一階段, 公司報稅流程這一類群體是重點項目調節的群體”,則來自于《意見》發布以前的一篇無關報道。
那么難題就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意見》是否要求以“年入12萬以上”為標準進行個稅進行改革呢?關于這一點即便拉拽再多的牽強為由也不能證實,于是這次討論的終點——個稅進行改革的難題似乎不能必要有所區別“年入12萬以上”這個標準來強行解讀。要等待官方網站對《意見》中“高收入群體”的界定 公司報稅流程進行闡述。
而如果細究留下來會發現,上述媒體提及的乃是“第二檔和第三檔個稅稅收的分界”,根據這家媒體自己的欄位可以算出是117600,跟“年入12萬”相比不到了2400元。
稍有財政科學知識的人也都知道,計算
財務
額度是要準確到厘的,像這樣差了好幾千,竟然還能說成是“大概”,并且能說成是“實質上的收入標準線”,實在是感到大跌眼鏡。而被其他媒體引述成為“已照12萬征稅好幾年”,就更顯得牽強和不相符合了。
而從上海星期Studios的角度看,難題只不過非常在于制度分界今天在哪,也不在于“12萬以上”是否可以找到牽強依據,而是這一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意見》提出的“調節”到底是以什么標準的?哪些人的稅收承擔可能降低?哪些人的稅收承擔可能增加?是否可以實現《意見》中所說的“更進一步減輕中等下述收入者
稅賦負擔
”的基本功能。
閱讀文章的每一個人,按照他的收入到底是否會因為這次的《意見》多交或者少繳稅,這才是閱讀確實珍惜的什么事,也才是作為媒體應該向閱讀傳達和幫香港市民追問的難題。這并不是有關機構承認不承認的難題,而是明確的規章方針如何實施的難題,很似乎不能用“大概”或者“實質上的標準”的方法來模糊不清,而要具體其確定的調節范圍內。
在這一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意見》引發的大討論中,替早已被澄清的“年入12萬”做辯解并無助于稅改的。因為官方網站的澄清最少說明一點,《意見》并沒有以“年入12萬”作為標準,這才是在原有數據只能應該讀懂的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