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給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網站,供給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網站所登載的藥品信息有必要科學、精確,有必要契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處理的相關規定。
供給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網站不得發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戒毒藥品和醫療機構制劑的產品信息。
供給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網站發布的藥品(含醫療器械)廣告,有必要經過(食物)藥品監督處理部門檢查贊同。
供給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網站發布的藥品(含醫療器械)廣告要注明廣告檢查贊同文號。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許可證怎樣分類?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分為運營性和非運營性2類。
運營性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是指經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有償供給藥品信息等服務的活動。
非運營性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是指經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無償供給公開的、共享性藥品信息等服務的活動。
供給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網站,應當在向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許省級電信處理機構請求處理運營許可證或許處理備案手續之前,依照屬地監督處理的準則,向該網站主辦單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物)藥品監督處理部門提出請求,經審閱贊同后獲得供給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資歷。